![]()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2021年度净月高新区规自分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林园局、规委会办公室土地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06 13: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F2020-10 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净月高新区规自分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林园局、规委会办公室土地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0-10 2.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净月高新区规自分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林园局、规委会办公室土地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中标人需提供土地征收、转用勘测定界、地籍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测量、绿化用地工程测量(地形图及土方测量)等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底。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6,182,000.00)。 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优惠系数0.8,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房产测绘、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 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6.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3 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3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02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30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须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程子博 联系电话:0431-845698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6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房产测绘、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procure.jingyue.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程子博 0431-8456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6楼A区 联系方式:李春波 0431-8453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波 电 话: 0431-845324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2021年度净月高新区规自分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林园局、规委会办公室土地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2021年度净月高新区规自分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林园局、规委会办公室土地测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13804 信息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13: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长春 土地 项目 建设工程 上一篇: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