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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一标段至十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06 15: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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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R-GC2020-059-1~13 项目名称: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一标段至十三标段)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GC2020-059 1.招标条件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119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 2.2 本项目共计二十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一至十三标段:其中一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文旅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之规划丁一街(丙四十六~丙一路,含桥梁部分)、丁二十二街(丙四十六~新城乙一路,含桥梁暗渠部分),采购预算77596647.57元;二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净月快速路(聚业大街~梧桐街),采购预算29609860.29元;三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净月快速路(樱花东街~聚业大街),采购预算28881830.7元;四标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丙二十六路(滨河东街~临河街(K0+031.912-K0+420段)),采购预算7507734.41元;五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丙二十六路(滨河东街~临河街(K0+420-K0+903.996段)),采购预算9861182.67元;六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东滨河路~丁二十二路东),采购预算13510935.59元;七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丁二十二路东~临河街),采购预算17145791.32元;八标段: 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丙四十六路(东滨河路~临河街),采购预算29807748.69元;九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樱花东街(新城乙三路~新城乙二路k0+052.115-k0+560)(含曾家沟桥),采购预算24206520.96元;十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樱花东街(新城乙二路~新城丙十九路 (k0+560-k1+160)),采购预算25622835.97元;十一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樱花东街(新城丙十九路~丙五十一路 (k1+160-k1+780)),采购预算24665359.74元;十二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樱花东街(丙五十一路~丙四十八路k1+780-k2+221.84)(含碱草沟桥),采购预算49741912.96元;十三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青路道路排水工程(丁八北街~新城大街),采购预算9434421.77元; 2.3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2020年11月15日通车,2021年8月31日全部竣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一、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三、五、八、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六、七、九、十一、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至三、五、八、十至十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四、六、七、九、十三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共计二十六个标段,本项目二十六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兼中。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vip.163.com,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800元/套,二、三、六至十一标段:1000元/套,四、五、十三标段:800元/套,十二标段: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睿德名人艺术酒店2楼多功能厅(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诺瑞德广场北5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保证金40万元整,二、三、八至十一标段保证金20万元整,四至六、十三标段保证金10万元整,七标段保证金15万元整,十二标段保证金30万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431-81682210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2020年11月15日通车,2021年8月31日全部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 一、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三、五、八、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六、七、九、十一、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一至三、五、八、十至十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四、六、七、九、十三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4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3.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6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共计二十六个标段,本项目二十六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兼中。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2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rgc888888@vip.163.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vip.163.com,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售价:¥13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睿德名人艺术酒店2楼多功能厅(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诺瑞德广场北5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 0431-8454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方式:田女士 0431-81682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 0431-816822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一标段至十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五批次(一标段至十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24053 信息来源: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15: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长春 标段 建设工程 管理中心 上一篇: 青县江水村村通工程新兴镇等7个乡镇147个村管网改造施工项目(1-23标)监理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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