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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7-07 12: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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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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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006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委托,对下列所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006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行业划分:物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

  • 招标服务名称、期限及主要服务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年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地点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无。

  •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08:3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金海湾中心502。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 投标报名方式: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ggzyjy.puti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直接至我司办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28000.00);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 保证金缴纳: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329。
    2.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 我司将在ggzyjy.put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先生,0594-5872660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秀屿大道99号

 

单位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阳,0594-2631836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登记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秀屿大道99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陈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电 话:  0594-263183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100255
信息来源: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7 12: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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