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两年预估采购金额,按实际检验量结算)
外送检验项目检测服务
2年
¥1,890,000.00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4)项目属性:服务。
(5)政府采购品目编码:C1901医疗卫生服务
(6)简要服务要求:检验科开展或者送检量过少的项目送至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血清肌酸激酶CK测定(速率法)等。检验项目依据广东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及中标下浮率,按实际检验量进行下浮收费结算。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括医学检验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购招标文件指引:
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或传真(传真适用邮购)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邮购方式需要收取人民币50元快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
联系方式:020-8348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紫莹、李允仪、黄晓颖
电话:020-3786053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外送检验项目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20N2292)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外送检验项目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20N2292)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03934
信息来源: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8 17:4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来源: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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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广州市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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