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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堤围保洁及“洗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7-09 10: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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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0-0630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堤围保洁及“洗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最高限价:390万元/3年,130万元/年,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采购项目内容:负责河涌岸墙的冲洗及堤岸路面、亲水平台、绿化带等的日常保洁。 (4)服务期限:3年(2020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6)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六、供应商资格”所述内容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4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0-81416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 联系方式:黄工 020-8667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20-8667356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堤围保洁及“洗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堤围保洁及“洗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62264 信息来源: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9 10: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龙 广州市 堤围 环境卫生 管理站 上一篇: 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招标控制价评审及工程变更审核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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