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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民医院-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物资装备(医疗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7-09 19: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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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人民医院-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物资装备(医疗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TF(GK)2020ZF216 项目名称: 新疆人民医院-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物资装备(医疗类)项目 预算金额(元): 7450400 最高限价(元): 7450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输液泵、输液系统 1 2320400 批 详见招标文件 2 监护仪、监护系统 1 5130000 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元):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11:00 开标地点(网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0日10时30分至2020年07月16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见下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上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5)项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上传的资料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8562590 名 称: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91-4833033转80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鲍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人民医院-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物资装备(医疗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人民医院-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物资装备(医疗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96407 信息来源: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9 19: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项目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 物资 上一篇: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通用试剂耗材/标准物质、仪器备品备件、实验室用瓶装气体产品预选供应商项目(C包)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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