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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7-09 18: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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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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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HY202004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1


10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31日-2021年7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证明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重要提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及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2-3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762-3131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  0762-313166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294161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9 18: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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