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善县公办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7-10 10: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嘉善县公办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CG2020025(G)-1 项目名称:嘉善县公办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标项1:998万元;标项2:502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1 LED智能型 LED教室灯(含智能控制装置) 10200 套 998万元 LED黑板灯(含智能控制装置) 2500 套 2 LED普通型 LED教室灯 6300 套 502万元 LED黑板灯 2100 套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 2020年7月30日9点30分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30日9点30分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30日10时00分前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7月30日10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教育局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881号新城大厦11-17楼 联系方式:孙老师0573-89102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 联系方式:陆先生0573-84129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善县财政局 联系人: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 传真:0573-84122528 地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善县公办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善县公办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352325 信息来源: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0 10: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嘉善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嘉善县 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改造项目 灯光 上一篇: 大型商业设施评估分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嘉善县教育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