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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7-12 15: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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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BJC-202014 项目名称: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BJC-202014 项目名称: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93061.36元 最高限价(如有):693061.3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标的名称: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 (二)标的数量:1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运输、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7月13日至2020年7 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档案馆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 联系方式: 0753-552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753-2277606、553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 话: 0753-2277606、5539606
发布人: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运输、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档案馆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 联系方式:张赞发,0753-552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汪奕琼,0753-227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奕琼 电 话: 0753-227760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大埔县档案馆新建项目强电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541205 信息来源: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2 15: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大埔县档案馆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埔县 项目 档案馆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上一篇: 陆川县水利局陆川县河库管理范围划定、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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