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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
时间:2020-07-13 10: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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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AKKHZ00066 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1个包,为满足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的日常施工管理需要,选取1家测绘定点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1年)。如在服务期内总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概算(50万元)时,当年合同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籍测绘);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17点30分; 获取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hefei.gov.cn/);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7月31日9点3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巢湖市传媒中心,半汤路南侧)裙楼三楼开标室(西面第二个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及缴费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工商银行 户名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206883800187472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 联系方式:胡主任 17730025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 联系方式:李工 13675653939 0551-85226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67565393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2021年度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定点测绘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0248 信息来源: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3 10: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巢湖 安徽 经济开发区 项目 建设项目 上一篇: 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桦甸至红石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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