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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校区校区指挥信息工程联合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7-13 12: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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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0-4818-16-A004 项目名称:校区指挥信息工程联合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计算平台建设、校区数据分析系统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关单位发的证明如荣誉证、有关的报道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 2.6、投标人企业为非外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9楼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涉密证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审计报告;非外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证件不齐不予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人:董乐 联系电话:1869097886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校区 地址:/ 联系方式:康主任13999413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楼九楼 联系方式:王飞18699183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 电 话: 1869918333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乌鲁木齐校区校区指挥信息工程联合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乌鲁木齐校区校区指挥信息工程联合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0297 信息来源: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3 12: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来源:乌鲁木齐校区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乌鲁木齐 校区 招标公告 信息工程 改造项目 上一篇: 庐江县第二代人防机动指挥平台和便携式前方指挥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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