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入选家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未满1年但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人民币120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未满1年但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9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0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2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3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9点3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31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1280
信息来源: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3 17:53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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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饭堂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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