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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07-13 19: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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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X-XZCG-20104 项目名称: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货物类采购,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CXX-XZCG-20104; 三、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五、采购预算金额:399.04万元; 六、采购项目性质及内容:货物类采购,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到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设置特殊条款; 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 7.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十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三、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4、第十一条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准备复印件无线胶装需加盖单位公章,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谭院长 联系电话:0891-6172392 地址: 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08983105 地址: 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2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 地址: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4号 联系方式:谭院长,0891-6172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座602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13308983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3089831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尼木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1773 信息来源: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3 19: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来源:拉萨市尼木县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尼木县 拉萨市 人民医院 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泊里镇泊里一路及泊里二路车行道护栏及绿篱栅栏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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