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冈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06 13: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凤冈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 项目编号: GZZSJC-2020-023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GZZSJC-2020-023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3,200,000(元)
- 最高限价:3,2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7-16 09:00:00至 2020-07-2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网址:ggzy.guizhou.gov.cn/)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7-16 09:00:00至2020-08-06 13: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
- 截止时间: 2020-08-06 13: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获取)
- 时间: 2020-08-06 13: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凤冈县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 地 址:凤冈县
- 联系方式:1398521252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安工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7栋14层3号
- 联系方式:187850745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万老师
- 电 话:08512522713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凤冈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凤冈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5574
信息来源: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5 16: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凤冈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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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凤冈县 项目 薄弱环节 设备采购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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