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区内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7-15 18: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区内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朝阳路11号(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1-76892711(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县(区)艾山逯家庄号沿街楼 联系方式:19963413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区内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1720200200007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41.380081 B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27.181565 C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27.211244 D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39.993295 E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32.571931 F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27.365154 G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21.964424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6日8时0分至2020年7月22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否则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目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63413120)。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否则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目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63413120)。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7月16日 至 2020年7月2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8时0分至2020年8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18663117119,13256795682,15621883321。试运行阶段,在开标前另行提供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一副)及U盘装载的WORD版文件一份。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间段内(2020年8月11日8:30时至9:00时)安排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送达人持送达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每单位不得超过1人,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U盘电子版送至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对面邮储银行停车场标书收取指示牌处,拨打工作人员电话(19963413120)接洽,与工作人员不得近距离接触。投标文件密封前和密封后的纸质密封包装须喷洒医用酒精进行消毒。疫情期间,项目后续招标工作动态请随时关注变更公告。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996341312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区内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区内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5876 信息来源:山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5 18: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建设局 济南市 项目 上一篇: 鄄城县委党校学员公寓楼装修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