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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经开区实验学校操场地面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7-15 19: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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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邹平经开区实验学校操场地面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邹平县会仙二路17号(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543-2100018(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远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滨州市邹平县(区)黄山黄东村号黄山鼎都最北面小三层三楼西 联系方式:18254381045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平经开区实验学校操场地面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62620200200015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 415.059403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1、除采购人自行委托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将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项目立项、备案信息、确定结果、录入合同等相关程序操作。该种情况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需要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务必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滨州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具体登记注册事宜请各投标人联系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办理。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7月22日17:00止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3.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6日09:00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6日09:00至09:30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邹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综合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7月16日 至 2020年7月2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ouping.ggzyjy.bin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ouping.ggzyjy.bin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志远 联系方式:1825438104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邹平经开区实验学校操场地面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邹平经开区实验学校操场地面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6121 信息来源:山东远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5 19: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操场 实验学校 上一篇: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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