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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
时间:2020-07-16 17: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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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0年共和县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乡村(寺院)项目(包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创德公招(货物)2020-003 项目名称: 2020年共和县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乡村(寺院)项目(包一) 预算金额(元): 7265440 最高限价(元): 72654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年共和县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乡村(寺院)项目(包一) 1 3410440 批 / 2 2020年共和县全域无垃圾县创建试点乡村(寺院)项目(包二) 1 4125000 批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标准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所投产品必须为国产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一个供应商只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包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2:00 ,下午 14:30至17:3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https://www.zcygov.cn 方式: 线下获取 售价(元): 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永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4-8541583 名 称: 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SOHO4号楼7层10701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樊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71-520386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青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7618 信息来源: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6 17: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来源: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青海 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标签 地区 上一篇: 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0-TZ0318-LED大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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