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元)
科研楼二期实验室家具
1批
边台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1630000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试验台及配套设施在30个日历日内交货,3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防火柜、气瓶柜在90个日历日内交货,10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
7)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实验室家具制造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注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方式: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3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304会议室。
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东方在线”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在线”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1号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联系方式:0754-88077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6室、1507室
联系方式:010-6829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
电话:020-870015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科研楼二期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科研楼二期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8082
信息来源: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6 19:4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来源: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广东 以色列 项目 理工学院
上一篇: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和体育局-星光岛幼儿园内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