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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关于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07-17 1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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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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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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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Z2020-WZ-G-001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1580.3万元

??? 采购需求: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 本次采购项目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第二标段: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第三标段: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学校溪秀校区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

三、配送品目:

乙方在采购人认定的品牌及规格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大米、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蔬菜类、南北干货类等主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四、采购需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7.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8.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调味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四)配送品牌要求:

食材类别


食材品牌



肉类


雨润、双汇、青莲、中粮(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食用油(非转基因)


金成、福临门、金龙鱼(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冷冻品


大成、成达、六和、凯牧(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豆制品


艺杏、祖名、日和(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水产


本地基地(优选)



蔬菜


本地基地(优选)



禽蛋


菜场



南北干货


菜场



??(五)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供货价格每周结算一次。菜品。粮油类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中标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概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2公开开标大厅(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地 址:吴中区越溪街道越城西路1号

联系人:金春华

电 话:0512-6656672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15

联系人:陆凯楠、虞小武

电 话:(0512)65288225/6585171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关于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关于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8981
信息来源: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7 11: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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