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07 13: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图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2006】0043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州公易采【202006】0043
- 采购主要内容: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图书采购1批。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200,000(元)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0年5月份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提供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 特殊资格要求: 6、特殊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 时间:2020-07-18 09:00:00至 2020-08-06 11: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 方式: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4,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7-18 09:00:00至2020-08-06 1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开户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 开户账号:38110121050000091
- 截止时间: 2020-08-07 13: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能够满足本次开标会议的地点
- 时间: 2020-08-07 13: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按采购指定的地点(具体安排)。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 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 地 址:兴义市
- 联系方式:0859-3227624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邓将来
-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花果园项目V区第15栋(15)1单元27层10号
- 联系方式:182960791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姜老师
- 电 话:0859-3227624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图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图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8956
信息来源: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7 11: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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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兴义 项目 重点学科 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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