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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7-17 13: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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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0ZZZB006 项目名称: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 1 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人民币45万元 (2)简要服务要求:实现档案的电子化转化,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原文数据库,包括档案接收整理、著录、修裱、扫描、图象处理、数据挂接、存储、装订、归还、实体及电子档案归档等工作,须与清远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4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2020年4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④提供2020年4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8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2层办公室08号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2层办公室08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网上报名:将以下(3)中的资料发送至邮箱QCXMGL@126.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收到潜在投标人完整资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联系邮箱,并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到付)至潜在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林先生,0763-3868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2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阮先生,0763-670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 0763-670716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规划建设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9110 信息来源: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7 13: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项目 招标公告 规划建设 标签 上一篇: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办公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0-B-151)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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