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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东疆边检站双向验放智能检查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时间:2020-07-17 14: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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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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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东疆边检站双向验放智能检查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ZB-ZHN2020-008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东疆边检站双向验放智能检查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73.92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3.92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质保期 壹年。(自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于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购货物如为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附在技术标中,未提供不予认定。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所投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附在技术标中,未提供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生产厂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6%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非本国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方式: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张萱 022-24739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兴财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联系方式:陈老师 17622398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涛

电 话:  1762239831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东疆边检站双向验放智能检查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东疆边检站双向验放智能检查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979264
信息来源:天津中兴财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7 14: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天津   总站   边检站   边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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