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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时间:2020-07-19 23: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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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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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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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利津县大桥路160号(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546-5622755(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东营市市东营区县(区)红河路219号号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2220200200016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证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航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5.000000 

B
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监理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4、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20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4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进入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231:85/ljsite/)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②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报名企业需于规定时间内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未注册的报名企业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通知公告”→“关于取消企业信息库现场审核的通知”和“办事指南”→“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7月20日 至 2020年7月2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二路津七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开标室(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二路津七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开标室(二)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及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政策、节能、环保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省利津县挑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01811
信息来源: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9 23: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来源: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利津县   锚地   山东省   招标公告   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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