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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20 08: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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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200663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200663。 3、采购内容:中央监控系统等设备。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包: 第一包:动态血压监护仪等设备; 第二包:空气消毒器等设备; 第三包:纤维鼻咽喉镜等设备; 第四包:心电监护仪等设备; 第五包:一拖四中央监护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 4、采购预算:200.7万元; (第一包:115万元;第二包:32.6万元;第三包:20万元;第四包:17万元;第五包:16.1万元;)。 5、 质保期:按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之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 供应商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3) 供应商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一年内(2019年7月-2020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6) 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时所报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参与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所报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7) 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②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③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其他要求: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供应商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上午8:30时起至2020年07月24日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1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在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0431-8991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756904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75690466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05405 信息来源: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08: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长春 项目 中医药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城东新园班级幼儿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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