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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时间:2020-07-20 11: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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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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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S-G20044-1/2/3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第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含所有项目资料)、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为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中的公告原文。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项目主体责任人)名称、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须满足第一标段1-10项资格要求,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教育城卓美小区一期西侧临街商品房6-3-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S-G20044-1/2/3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1400万元,第二标段36万元,第三标段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1400万元,第二标段36万元,第三标段14万元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第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含所有项目资料)、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为止。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情况或按照下列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即可:

①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消防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说明:以上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派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书的注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承接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业绩均需满足以上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计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

7.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提供备案证书。

8.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10.投标人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提供承诺书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项目主体责任人)名称、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须满足1-10项资格要求,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

5.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提供备案证书。

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8.投标人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提供承诺书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

5.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提供备案证书。

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8.投标人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提供承诺书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4日,每天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85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0号

联系方式:0891-6385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教育城卓美小区一期西侧临街商品房6-3-1

联系方式:0891-6502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891-650219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0号        

联系方式:旦增 0891-6385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教育城卓美小区一期西侧临街商品房6-3-1            

联系方式:何女士 0891-6502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0891-650219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新华书吧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18034
信息来源: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1: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藏自治区   新华   新华书店   建设项目   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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