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
时间:2020-07-20 11: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10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Z01889 项目名称: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18日09:00至2020年07月24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1日10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353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锦玉 电话:0551-66223789、66223646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中心徽商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2264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125240864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合肥市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18041 信息来源: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1: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合肥市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财政局 合肥市 招标公告 工程造价 单位 上一篇: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国际商学院项目-配套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合肥市财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