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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7-20 11: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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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0-XM045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人工心肺机系统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3项任意提供一种: 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 ②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和无行贿犯罪记录面声明原件。 1.5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查询审查: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2、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投标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3、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附件,也应提供)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后受理。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www.fjszdzb.com/gmzbwjzn.asp)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zdzb1314@163.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缴交帐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联系方式:滕老师 0592-2889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方式:邱玉婷 0592-2030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玉婷、丁向明 电 话: 0592-20304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19831 信息来源: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1: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厦门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医院 厦门 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省示范校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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