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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唐王山路与宝岛街路口等6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7-20 12: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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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唐王山路与宝岛街路口等6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地址:章丘区府前街民泰路318号(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15725739873(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县(区)台湾路4号利业楼 联系方式:0531-838386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唐王山路与宝岛街路口等6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812020020004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S234与文化路交叉口、潘王路与云湖南路交叉口、G308与西环路交叉口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8.329200 B G308与环北路交叉口、唐王山路与宝岛街交叉口、龙泉大道与龙城社区交叉口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8.019628 C 监理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574279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0分至2020年7月27日16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自行下载,无须现场获取文件。 3.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进行注册,登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7月21日 至 2020年7月2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政务大厅门口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试运行期间仍需准备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电子开评标正常启动时,纸质版文件不再开封,仅作存档使用,电子标不能正常启动时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丘分中心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383861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唐王山路与宝岛街路口等6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唐王山路与宝岛街路口等6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19804 信息来源: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2: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章丘 工程 街路 济南市 山东省 上一篇: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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