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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7-20 15: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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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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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8 11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2-202006-101471-0024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5,300

最高限价(如有):16053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沙街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项目预算


最高单价限价

(单人/人/每小时)



大沙街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16053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项目预算价投标报价无效。


人民币26.45元/人/小时,投标单价超出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报价无效。



(2)最高限价:1605300.00元

(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采购品目: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采购品目: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属于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7  21 日至 2020 7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11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7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34241506@qq.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18520102787)通过后,电话通知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向缴纳标书款,缴款成功后由采购代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成员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

   联系方式:020-8239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方式:020-3706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852010278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32433
信息来源: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5: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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