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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2020007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 预算金额:786.2887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6.2887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进行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报名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2020007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0-140号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 预算金额:786.288762万元 最高限价:786.288762万元 采购需求: (1)建设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2020年8月20日-2020年11月15日,具体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3)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外埠建筑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投标人须提交经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 方式: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两种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若投标人采用现场报名,将(1)中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若投标人采用网上报名,将(1)中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67357063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采购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2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开标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2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燕南、0431-8928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 联系方式:张健瑞,0431-80534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瑞 电 话:0431-80534955 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20日-2020年11月15日,具体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2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燕南、0431-8928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9室 联系方式:张健瑞,0431-80534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瑞 电 话: 0431-805349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箱涵工程(天青路-靠边王支沟)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32434
信息来源:长春市中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5: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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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工程 临河 高新技术产业 支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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