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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路灯箱变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20 19: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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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7HL882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路灯箱变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完成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路灯箱变工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之日止(如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且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监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1月-2019年12月)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03月至2020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接受网上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至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28983986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无在监工程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被授权人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03月至2020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需提供,网上报名需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2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燕南 0431-8928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联系方式:刘嘉兴 0431-8791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兴 电 话: 0431-8791618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路灯箱变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路灯箱变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248612 信息来源: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0 19: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路灯 高新技术产业 工程监理 开发区 上一篇: 运动员公寓及原局办公楼屋面防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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