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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
时间:2020-07-21 15: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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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1日项目概况: “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C0079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157,737.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到2020年,璧山区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全面应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格局,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交货)时间: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建设部分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且交付使用;2.服务期5年(自雪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期满时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2、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 重庆市市外企业还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和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提供相关入渝证明资料。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7月21日 至 2020年8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3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3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17783259477 采购人地址:金剑路218号 联系方式:17783259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83259477 九、附件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7.8(会改).docx 附件: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rar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雪亮工程璧山区建设项目购买服务(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318831 信息来源: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1 15: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璧山 工程 雪亮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田汉大剧院一层场地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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