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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7-21 18: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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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0HY00QY38A 项目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预算:1.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和服务承诺。参保人每人每年缴交保险费为人民币30元,以实际购买人数结算。中标方承办2020-2021学年学生保险购买业务。
采购内容: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 需要落实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从2020年9月1日0时起至2021年8月31日24时止,以实际购买人数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从2020年9月1日0时起至2021年8月31日24时止,以实际购买人数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方式:方式: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 联系方式:0762-3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 单元 联系方式:0762-318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0762-318315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 联系方式:0762-3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 单元 联系方式:廖小姐 电话:0762-318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 0762-318315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购置(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328924 信息来源: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1 18: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河源 项目 学年 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富华初中、来宾市富华小学装备采购项目LBXBZC2020-G1-00001-YLZB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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