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交货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付款方式
二期住院楼、培训楼医用家具
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7300000.00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20%,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银行保函后15日内支付(保函格式与内容须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出具,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后生效,银行保函发生下列情形时到期:受益人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且签收后失效);
2.进度款:合同总价的40%,依据实际供货量,项目完成整体进度达到80%后15日内支付;
3.验收结算款: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采购人对所有货物检验合格和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合法发票并经结算审计后35日内支付
4.质保金:合同结算价的5%,验收合格24个月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妥善履行了质保期义务的,采购人30日内支付;
5.最终验收结算款以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相应价格为准。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提供所属期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提供2018年或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意一个月。】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投标人提供在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9日09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保函开立机构、保险出具机构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具体如下:
(1)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
(2)以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金融保函开立机构(或担保机构)、保险出具机构公司系统确认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立、出具时间为准)。
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4.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5.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6.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3-3113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
联系方式:0763-378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63-37801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培训楼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培训楼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560055
信息来源: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4 10:3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清远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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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清远市 人民医院 项目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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