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0600-202006-215002-0005
项目名称:基于桥梁安全的交通流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3,383,750
最高限价(如有):33837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基于桥梁安全的交通流监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编号:FSWY201G18;
3.2.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进一步深化路网交通流智能化采集点建设,拟在2020年启动基于桥梁安全的交通流监测项目。项目实现在全市各主要桥梁、国省道、地方公路建设交通流数据采集设备,采集点相互关联,形成网状结构,整体掌握全市重点桥梁车流量数据与运行状况。采集数据通过积累,可对桥梁、道路运行状况作出评价,为调整桥梁、道路养护计划和优化养护手段提供参考,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交通流量与公路桥梁智能管养间的关系,达到提升桥梁公路养护工作的效率水平,形成从桥梁公路养护设施装备、检测、决策、设计到快速修复的一体化智能技术及系统,促进桥梁、公路养护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可向其他交通参与部门(通过专网或政务云系统)、公众(通过媒体)共享道路运行状态。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本项目投入的设备应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内建设完成和初验合格,初验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顺利完成后对项目作整体最后验收。整体最后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运维质量保证期。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和本项目的登记,并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程序。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项目的登记流程:
(3.1)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陆”,在政府采购(中介)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3.2)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3.3)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4) 已在平台上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4.1)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4.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本项目登记的页面截图;
(4.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i.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ii.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 报名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83322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7-8623014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基于桥梁安全的交通流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基于桥梁安全的交通流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563644
信息来源: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4 11:4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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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流 佛山市 项目 招标公告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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