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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7-27 09: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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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0-CCFW038 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每年年底由学校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单位的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执行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方式: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5)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及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大中型设备采购造价咨询、招标控制及清单编制审核业务合计不少于十项,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已完成成果文件原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57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财经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 2.2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4家造价咨询单位入围,完成吉林财经大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3服务内容:承担服务期间基本建设、修缮项目、大中型采购项目的工程管理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预算、竣工结算的审核、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项目日常审计咨询服务等。 2.4服务地点:吉林财经大学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每年年底由学校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单位的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执行合同。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相关审计服务工作经验。 3.3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及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大中型设备采购造价咨询、招标控制及清单编制、审核业务合计不少于十项。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7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3.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月份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均不亏损;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3.10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3.11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 “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3.12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月份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出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 (5)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及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大中型设备采购造价咨询、招标控制及清单编制、审核业务合计不少于十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已完成成果文件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 (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09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57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财经大学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人:张晓鹤 电 话:0431-845391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系人:李洋、杨月 电 话:0431-89995118/13364689976 邮 箱:zsjc6666@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方式:张晓鹤0431-84539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系方式:李洋、杨月0431-89995118/13364689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鹤 电 话: 0431-8453916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财经大学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813810 信息来源: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7 09: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财经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 中介机构 服务平台 财经大学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十三所-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供热分离移交改造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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