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桐梓县新站镇农里村方竹果蔬基地保鲜冷链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http://220.197.200.182:88/ZYHY/)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18 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桐梓县新站镇农里村方竹果蔬基地保鲜冷链建设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GZLB-TZ采-2020-012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012
- 采购主要内容: 新站镇农里村方竹果蔬基地保鲜冷链建设,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2,524,300(元)
- 最高限价:2,524,3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7-28 09:00:00至 2020-08-10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http://220.197.200.182:88/ZYHY/)下载采购文件
- 方式: 登录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7-28 09:00:00至2020-08-18 13: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0-08-18 13: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时间: 2020-08-18 13: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地 址:桐梓县新站镇
- 联系方式:1878522222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工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天津路水榭花都B栋405
- 联系方式:155850188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先生
- 电 话:1878522222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桐梓县新站镇农里村方竹果蔬基地保鲜冷链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桐梓县新站镇农里村方竹果蔬基地保鲜冷链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826610
信息来源: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7 12: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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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桐梓县 建设项目 果蔬 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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