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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时间:2020-07-27 21: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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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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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DL020715YL

项目名称: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的主要采购内容为主城区道路智慧停车系统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运营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服务期:5年(含后期维护和用户投诉客服服务等);工期要求:60日历天(指软硬件集成和安装时间);质保期:5年(含硬件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软件系统的故障维修、更换以及硬件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等)。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1)总价最高限价1900万元;2)分项最高限价:①主材设备限价970万元;②诱导系统限价650万元;③运营费用限价7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 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集成和运营能力,集成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有信息化集成内容,运营商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广电总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评审时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人须为网络运营商,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联合体组成符合现行规定;(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本招标公告第二条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为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与原件相同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⑴.法定代表人(或特殊行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下同)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按上述要求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六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DL020715YL

2.项目名称: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总价最高限价1900万元;2)分项最高限价:①主材设备限价970万元;②诱导系统限价650万元;③运营费用限价75万元。

5.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招标项目属随州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随州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系统是由前端设备和后台传输(窄带物联网NB网络)组成,高度依赖信息网络系统平台支撑,前端设备须集成商对该系统的软硬件集成和安装,后台传输须运营商提供平台支撑,同时实现本项目的设备和系统与第一期智慧停车系统平台无缝对接。

6.项目招标内容: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的主要采购内容为主城区道路智慧停车系统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运营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运维服务期:5年(含后期维护和用户投诉客服服务等)

8.工期要求:60日历天(指软硬件集成和安装时间)

9. 质量目标:合格

10.质保期:5年(含硬件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软件系统的故障维修、更换以及硬件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等)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 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集成和运营能力,集成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有信息化集成内容,运营商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广电总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评审时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人须为网络运营商,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联合体组成符合现行规定;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本招标公告第二条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为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与原件相同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或特殊行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下同)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按上述要求领取。

4.售价:¥500.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六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六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

4.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递交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没有“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

联系方式:柳建勇0722-322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杨祖云  吕波 0722-333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云  吕波

电 话:0722-333001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        

联系方式:柳建勇 0722-322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杨祖云 吕波 0722-333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云 吕波

电 话:  0722-333001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随州市智慧停车(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893080
信息来源: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7 21: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来源:随州市智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随州市   二期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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