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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2020年上半年丰县教育局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6020]江苏项目

时间:2020-07-28 09: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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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县行政审批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2020年上半年丰县教育局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6020




项目名称: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2020年上半年丰县教育局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42.18万元




最高限价:1342.18万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




标段一:分体式台式计算机1及机房配套,拟采购台式计算机868台(含14套机房配套安装),采购预算金额 387.92万元;




标段二:分体式台式计算机2及机房配套,拟采购台式计算机1035台(含16套机房配套安装),采购预算金额 476.1万元;




标段三:台式计算机(学生一体机)及机房配套,拟采购学生一体机742台(含2套机房配套安装),采购预算金额308.16万元。




标段四:分体式台式计算机3及机房配套,拟采购台式计算机400台(含8套机房配套安装),采购预算金额 170万元;




(具体配置标准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投标要求:




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 但只有一个标段的中标机会,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备齐标的物,具体供货时间听从招标人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 日北京时间9:30(到账为准)。




(2)投标保证金数额:标段一:伍万元人民币,标段二:伍万元人民币,标段三:伍万元人民币。标段四:贰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①转帐、电汇;




②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13108,行号:313303100014




联系人:李敏杰 联系电话:0516-89320860




注:




①使用转帐、电汇形式缴纳投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保证金汇至专用帐户;




②使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开标时保函的原件(不需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9580168




通讯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四楼东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丰县行政审批局四楼东厅




联系人:曹倩




联系方式:0516-89580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西厅




联系人:李梅英




联系方式: 0516-89220212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附件:附件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丰] 丰县行政审批局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2020年上半年丰县教育局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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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02049
信息来源: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09: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丰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丰县   采购   批量   项目   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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