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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时间:2020-07-28 13: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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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0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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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184-111B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主要标的:

本项目分为 1 包

第一包: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预算39.5万元

2.简要技术规格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包


微量热仪设备



1



3.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8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16:00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2、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 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 08 月 18  日 14: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2-23387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86397868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86397868转80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微量热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16462
信息来源: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13: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天津   项目   微量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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