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7-D998005001-0012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55,169
最高限价(如有):233241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一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2个月。
(3)采购项目备案及编号:
采购编号(代理机构):ZHPZ2020FW112
采购项目编号(省网):440400-202007-D998005001-0012
采购计划编号(监管网):P-20200724-002814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72539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或者法人单位(集团)内部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
2、已经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泰来路352号
联系方式:0756-5562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6-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话:0756-25500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21808
信息来源: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15:1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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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斗门 采购 珠海市 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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