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1-202001-101056-0003
项目名称: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2、标的数量:2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0722-206FE024GDF-1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重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内容
数量
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交货期
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手动挡)
2辆
1200000.00
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保险、验车和交车(交货)全部手续
合计
1200000.00
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采购项目品目:A02030728清洁卫生车辆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采购的货物是为了满足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的实际需要。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保险、验车和交车(交货)全部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表2.1 投标函中进行承诺:交货时提供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2.2.1);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8)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0)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1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3-6楼
联系方式:020-3631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020-8364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25吨压缩式后装垃圾车)重招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27261
信息来源: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16:42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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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垃圾 采购 项目 垃圾车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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