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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7-28 22: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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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2020-18 项目名称: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名称 交货期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万元) 1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一包) 2020年9月初新生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服装类(冬常服、春秋常服等)、配件类(大沿帽(翻檐帽)、棉帽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9.61 2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二包) 行李采购(军用被子、军用棉褥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125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初新生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2)供应商必须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2015版)目录》中的生产企业(一包);(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4项,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包);(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程购买 方式:远程购买,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一包)、类似业绩(二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524125333@qq.com),电子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完成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00元/每包)。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弘伟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与翠泉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王科长、1389999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孔德兰、0991-4605457、18999167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 电 话: 0991-4605457、1899916731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秋季新生服装及行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79420 信息来源: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22: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新疆 项目 招标公告 秋季 上一篇: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后补式冷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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