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如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二、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30 日至2020年 8 月 7 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嘉诚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106号三楼)
二、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投标人如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把《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