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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采购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7-29 16: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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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扬中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152307809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19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JZCFS-(2020)公字第0311号 2、项目名称:扬中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 3、预算金额: 约500万元 4、采购需求:为提高我市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苏教财〔2013〕10号)和扬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扬教办〔2018〕34号)精神,对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确定的供应商数量: 3名。供货比例为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 注:(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有效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有效投标人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可达3年( 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最多续签两年)。 (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 30日至2020年8月5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自带U盘报名登记后拷贝文件;网上报名邮箱:1523078099@qq.com;同时请电话确认报名。 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4、需下列相关资料带至报名现场或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磋商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 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投标人,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4:00至14:30 2、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给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2、收款账户: 户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扬中市城西分理处, 帐号:32001757446052505038 。 3、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纳。 不能以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且保证金交纳人与投标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向扬中市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家)。 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如有疑问应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或未进行现场勘察,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参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本项目参照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等(具体表述详见招标文件)。 8、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比例不得低于服务期总需求的5%。 9、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镇江市最新防控规定,切实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中市教育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何科长 陈科长 0511-88324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239号802室 联系方式: 0511-88324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霞 电 话: 17715985912 附件:采购需求(米).docx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采购需求(米).docx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扬中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扬中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采购服务供应商项目采购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11030 信息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6: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扬中市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幼儿园 扬中市 项目 中小学 上一篇: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垃圾清运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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