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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清算专项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07-29 16: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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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0054 项目名称: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清算专项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清算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预算14万元,服务内容包括: 1、对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进行清产核资相关审计; 2、对3家单位各账套整合并账进行技术指导; 3、对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和考核中心账内固定资产逐一盘点核实、登记拍照,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实物照片; 4、对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和考核中心实物化管理的资产,逐一进行盘点,建立台账,登记拍照,并将实物照片上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要求5个工作日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可免费提供清产核资所需的其他拓展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318 联系方式:钱凯 24137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芦美娜 23690886-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美娜 电 话: 23690886-65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清算专项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原施管站、造价站(造价信息中心)、考核中心及下属工会清算专项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11860 信息来源: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6: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来源: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造价 项目 天津市 信息中心 招标公告 上一篇: 银川市第九中学阅海二校区(阅海二中)新建学校教学设备2标段-阅海二中音体美教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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