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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教育局新建冠豸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7-29 19: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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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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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连城县教育局新建冠豸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RWZB[GK]2020020-1

项目名称:连城县教育局新建冠豸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4.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4.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751800元
             投标保证金:47518元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091299-其他音频设备


其他音频设备等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47518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6000元
             投标保证金:289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其他仪器仪表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2896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的,供 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注明品牌及型号,并标注其在“采购清单”中的所属序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填报的品 牌型号须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体现的品 牌型号一致。(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更正)说明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包2(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的,供 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注明品牌及型号,并标注其在“采购清单”中的所属序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填报的品 牌型号须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体现的品 牌型号一致。(3)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更正)说明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招标公告模板时间选择问题,无法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同步,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的为准。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城县教育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32号        

联系方式:童先生,0597-3128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张美荣,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0597-2556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荣

电 话:  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0597-255673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连城县教育局新建冠豸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连城县教育局新建冠豸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24427
信息来源: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9: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连城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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