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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佳誉传媒分公司广告制作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
时间:2020-07-30 06: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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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C2020-034R 项目名称:广告制作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各阶段时间,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和转包;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 方式:1.请于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5日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节假日除外),在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报名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报名材料仅收盖章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佳誉传媒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东方洋大厦七层D座 联系方式:羊先生18976659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联系方式:吴工0898-653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洁雅 电 话: 0898-6538167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佳誉传媒分公司广告制作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佳誉传媒分公司广告制作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67603 信息来源: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0 06: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佳誉传媒分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海口市 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宁夏生态环境信息整合及挖掘分析服务项目(2020年度)项目招标公告宁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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