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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重发)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7-30 14: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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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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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重发)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HJXY-1043

项目名称: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重发)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入围数量



1


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


一批


两年


3家



说明


1.投标人应对采购清单内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出现缺项、漏项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为各单价之和,参与价格分的计算。

3.“另定”在本次投标时无需进行报价,不计入投标报价。

4.取所有入围单位各项目内容对应单价的平均值作为所有入围单位的中标单价,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5.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广告设计、制作、排版、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产生的费用,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两年共约人民币100万元,招标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中标单位的具体业务量或业务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年,具体起始日期由合同另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提供保密承诺书。

(三)投标人为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 4.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保密承诺书(相关格式请于附件下载或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索取)。 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李玉娇;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拟派人员的甬行码为绿码方可进入开标室,且须全程带好口罩,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李玉娇;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学院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        

联系方式:阮老师0574-8616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系方式:李玉娇0574-87208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娇

电 话:  0574-8720863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图文制作、广告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重发)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91015
信息来源: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0 14: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某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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