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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伙食支出其他商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 时间:2020-07-31 10: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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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0_0522 项目名称:伙食支出其他商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提供餐饮及其他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许可证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且营业执照许可证合法②有效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8:00至8: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方式: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标书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优盘拷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均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http://www.caigou.bjshy.gov.cn)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 联系方式:房海林 60461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联系方式:张悦 69464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海林 电 话: 6046163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伙食支出其他商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伙食支出其他商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164838 信息来源: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1 10: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区 采购 项目 北京市 伙食 上一篇: 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桥南花苑7#、8#楼四层标准化办公装修—空调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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